(槟城15日讯)女销售员向患有唐氏综合症青年泼热水一案,槟城高庭今日撤销浮罗山背地庭判决,并谕令案件重回地庭重审。
法官罗菲雅针对此案的上诉,做出判决时指出,此案去年提控上地庭时,被告未获得本身委任律师的情况下,只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的协助下,即做出判决,对她不公平。
她说,被告有委任本身律师的权利,而YBGK律师仅是在她认罪后协助求情,与委任本身律师的情况有所不同。
罗菲雅指出,被告的精神报告显示,她曾被诊断患有妄想症,并曾接受治疗。

“被告的精神情况,在地庭做出判决时,应该纳入考量。”
她谕令案件重回地庭,由同一名地庭法官审理后,被告代表律师陈彦燊反对。
陈彦燊希望,此案能由另一位法官重新审理,以便能有更公平的判决。
罗菲雅指出,被告在案件发生后的第4天就被控,地庭当天在被告认罪后,就即刻做出判决,或许有些仓促,没有机会将各方面因素纳入考量。
“在案件上诉后,也才有精神病院发出的被告精神报告。”
不过,双方在休庭协商后,最终达成共识,决定案件仍交回浮罗山背地庭,由同一名地庭法官审理。

被告今午在浮罗山背地庭,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保外,此案订在6月10日开庭,重新审理。
40岁被告余素琪(译音),被控在去年4月19日上午9时24分,在新港一公寓升降机内,以水壶内的热水,泼向一名当时33岁的印裔青年,触犯刑事法典326条文(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
当时被告没委任何代表律师,因此只能由现场处理其她案件的法律援助代表律师代表辩护。
她当时认罪后,被判监禁10年,以及另加罚款6000令吉,无法缴付则以12个月监禁取代。
浮罗地庭仅有一位法官
罗菲雅指出,在理想情况下,她理解并认同陈彦燊的立场,不过,浮罗山背地庭目前仅有一位地方法官,若要安排其他法官处理此案,可能需要额外的行政与调配。
她说,如今,所有相关资料与证据已全面提交与考虑,情况与当时不同,她相信法官会专业审理,不会被本身原来的判决所牵绊,如今能够作出更全面的考量。
身穿青色囚衣的被告,在狱警陪同下,前往高庭聆听判决。
被告家属也到场陪同出席庭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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