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名汽车销售员涉嫌协助藏匿他人超过90万令吉的资金,他今日被控2项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罪名时,不认罪。
被告是29岁的叶志峰(译音),根据2项控状,他于2022年10月17日和2023年3月15日,在冼都幸福冼都花园,协助藏匿40岁陈惠美(译音)的93万9129令吉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阿米尔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让被告以6万令吉保外候审。
但被告代表律师安里帕星则请求将保释金降至3000令吉,因为其当事人月薪仅为1700令吉。
“我的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都配合得很好,不存在潜逃风险。”
法官阿兹鲁随后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择定于4月28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