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42岁宥胜遭指控对某位女助理舔耳、揉胸。宥胜遭移送法办后,当庭认罪道歉,最终被高等法院判刑8个月、缓刑5年,判决确定后须支付公库200万台币(约27万令吉)。宥胜在收到判决书后,27日亲自到台北检署缴钱。
宥胜被控在2016年借故上厕所,进入女助理家中后趁隙跨坐在对方大腿上,还强吻女助理及伸舌头舔耳朵、揉胸。事发过后,一名女网友爆料自己遭“好爸爸”形象男艺人侵犯,事件因此爆发。检方侦办后找到3名被害人,但因3名被害人均不愿提告,因此宥胜涉嫌性骚扰部分不追究。

检方认为宥胜对于女助理行为涉嫌强制猥亵,因此提起公诉。一审宥胜被判处8个月,案件上诉二审。高院在去年9月24日首度开庭,但宥胜一改先前态度,不仅当庭认罪,当天开完庭后,二度在镜头前鞠躬道歉,强调会深切悔改并反省。
高院认为,宥胜在二审虽坦承犯行,但量刑因子并未因此变更,所以驳回上诉,另审酌其没有前科,且已深切知道他对被害人属于权力型强制猥亵加害行为,再犯性低,所以判处有期徒刑8月、缓刑5年,条件是判决确定后须支付公库200万台币。

性骚扰官司正式落幕,宥胜透过经纪人回覆:“尊重判决,履行责任,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未来是否可能再度回到演艺圈?他则表示:“目前都以友善土地公益为主,努力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