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卫生部强调,禁止所有线上平台和市场上销售眼球形状软糖,并将根据法令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充公有关产品。
卫生部今日发文告说,食品的大小或形状不受1985年食品法规条例和1983年食品法令的管制。
“但对于‘受管制的软糖’,其大小和形状直径需小于或等于45毫米,且必须标有‘警告:可能存在窒息风险’和‘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字眼的标签。”
文告指出,调查发现,该产品违反了上述法规条例和法令规定的标签要求。
“该产品禁止在所有线上平台和本地市场上销售,并将根据上述法令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充公产品。”
卫生部也呼吁公众特别是家长,监督和提醒孩子在选择食物时要更加小心,尤其是有导致窒息风险的食物。
文告说,窒息是很大的风险,尤其是对婴儿和儿童来说。
“当食物没有被完全咀嚼或被整个吞咽时,会增加窒息的风险。窒息情况经常发生在吃硬的、耐嚼、小的和圆形的食物,因为这些食物很容易卡在呼吸道。”
文告说,儿童食用任何食物时,都必须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督下。
卫生部也向吞食眼球形状软糖导致噎喉不幸逝世的10岁男童家属表示同情和哀悼,并指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执法活动,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若消费者对任何食品安全有疑虑,或目睹涉及食品安全的情况,他们还可联系任何最近的县卫生局办公室、州卫生局,或浏览卫生部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网站( moh.spab.gov.my )和食物安全及品质计划(PKKM)的面子书( facebook.com/bkkmh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