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根据国家器官移植资源中心(NTRC)统计,截至去年11月,共有逾1万名患者等待器官捐赠,以获得新生,其中以等待肾脏移植的患者最多,达1万266人等待肾脏捐赠。
其次是等待心脏移植的患者9人、肝脏移植9人、心肺移植6人,及肺移植一人。
该中心主任沙菲克指出,迄今,只有960人真正在死后捐献器官;自1976年以来,捐赠的器官和组织共有3024个。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器官捐赠率依然较低。但现在略有增加,目前我国每100万人口的器官捐赠率为1.35例。”
沙菲克做客“马新社”电台《大马器官捐赠的接受度》节目时提到,去年共有82人在死后捐献器官。
他说,去年有1万5304人承诺捐赠器官,而自1997年以来,承诺捐赠器官的人数已达39万8000人。
他也说,并非所有承诺捐赠者都符合捐赠资格,包括死亡类型与时间、直系亲属的同意及受赠者的适宜性。
“即使死者登记为器官捐赠者,我们仍需要家属同意,否则也无法捐赠。”
沙菲克建议器官捐赠者向家人告知他们捐赠器官的意图,避免产生误解,因为许多人,特别是穆斯林对死后的器官捐赠存有误解。
他解释,在1970年6月,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 决定,捐赠和移植器官在伊斯兰是许可(harus)的。
于成为器官捐赠者的民众,可透过手机应用程式MySJ登记,或联络该中心热线1800-88-9080;更多资讯可浏览www.dermaorgan.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