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马华妇女组总秘书陈君儿呼吁政府针对恋童癖罪犯落实更严厉的惩罚,并引用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0条下来调查此类事件。
一名管理面书儿童色情群组的厨师,在警方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取缔恋童癖行动中被捕,却只被轻判罚款5000令吉,陈君儿指出,马华妇女组认为这远远不足以对这类严重罪行起到震慑作用。

“虽然儿童性犯罪法第10条文,设定最高罚款1万令吉罚款和5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施,但我们认为,对于故意制作和传播儿童性虐待材料(CSAM)的犯罪行为,应该实施更严厉的惩罚,包括强制性的最低罚款和更长的监禁刑期,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下考虑终身监禁。”
陈君儿指出,微不足道的罚款不仅无法起到震慑作用,还会误导犯罪者,让他们认为这种行为的代价很低。更重要的是,许多恋童癖都是受害儿童的亲人、熟人或老师,他们利用信任关系对儿童进行性侵犯。如果法律处罚过轻,这些罪犯很容易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