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独家报导)分摊医疗保险保费3年的临时措施,将在本月15日起生效;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就此向医疗保单投保人派定心丸,有关临时措施绝不会成为投保人的“长痛”。
她强调,国家银行和保险业者达成协议,所有保险和伊斯兰保险运营商将分成3年逐步调涨保费,直至2026年底,每年保费涨幅将低于10%的临时措施,不会导致投保人在实施期结束后,面对保险持续大涨的长期负担。

她说,国家银行理解医保保费飙张,为投保人造成负担的问题,因此在去年12月20日宣布应对此问题的临时措施;而3年分摊保费的计算法,是由医保保费调整生效年起开始,意味着每名保客都会有足三年的分摊期。
林慧英说,这三年分摊期主要是为政府争取更充裕的时间,来多管齐下解决医保保费暴涨的课题,包括与卫生部等涉及部门,探讨私人医院收费不划一等问题。

60岁以上暂停调整一年
国人医保日前国行宣布的另外3大措施包括,60岁及以上的投保人的保费,将暂停调整一年;在2024年因为医疗保费涨太多而断保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保单,无需重新经历保险承保流程。
林慧英今日到《中国报》进行乙巳年拜年与交流时,针对分摊医保费用3年的临时措施,恐会令投保人在未来承受更久的保费调涨负担的问题,发表上述谈话。
她说,解决保费上涨问题的长期方案,需要时间来拟定,而保险公司须与国家银行协调,以拟定不会对投保人造成负担的保费调整方案。
她说,分摊医疗保险保费3年的临时措施在本月15日生效,所有医保费用调整幅度每年不可以超过10%,投保人若被通知保费涨10%以上,可以直接联络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调低涨幅。
林慧英到访时,由总编辑林明标、副总编辑谭翠凤、执行编辑潘佩玉及副新闻编辑欧玉萍接待。

不损害利益减保客负担
林慧英也说,分摊医保保费措施,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拉上补下”,牺牲保客有关保险的既有利益。
“我们坚持的是在不损害保客任何既有利益下,减轻他们的保费负担。”
林慧英说,如果投保人的保费调整超过10%,可以联络当地的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寻求协助。
她说,面对上述问题者也可以电邮至lim.huiying@mof.gov.my,以便她了解问题根源。

无索偿折扣率制可行方案
医疗保险无索偿折扣率(NCD)制,可以作为回馈不曾索赔的投保人的可行方案!
林慧英指出,一些民众建议向她建议,在医疗保险保费课题上,参考车险无索偿折扣率的模式。
“这是一个考量。有民众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参考这个做法;我有跟国家银行提过。”
行动党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早前也建议,医疗保险落实无索偿折扣率制度。
他说,医疗保险也应该如车险般,落实NCD制度,让常年未提出索偿的投保者,享有折扣优惠。

摄影: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