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一名前保安人员与美国驻马大使馆的不公平解雇问题,经过16年的司法斗争后,双方终于达成庭外和解。
《新海峡时报》报导,于2008年4月4日遭到大使馆解雇的苏巴马廉,是在无需承认法律责任下,获得了一笔赔偿金。
社会主义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说,此案创下了重要先例,表明联邦法院于2022年6月20日裁定,大使馆不享有绝对豁免权,且工业法庭是处理涉及主权豁免限制性原则争议的适当机构。
这项决定意味着大使馆不能不公平解雇员工,并以豁免权为由,避免承担责任。
阿鲁说,另一个重要进展是国会上议院于4月1日通过了2023年外国司法管辖豁免法案。

“该法案旨在规范外国及其资产、国家元首和政府领导人不受大马法庭管辖的豁免权。”
“修订后的法案已经删除了就业方面的内容,现在大使馆无法再在就业问题上行使豁免权。”
他也感谢政府作出这重要的修正,确保与苏巴马廉类似的情况不会重演。
苏巴马廉于2008年遭美国驻马大使馆辞退后,援引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20(1)条文向人力资源部投报,时任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在2019年4月批准把此案的劳资纠纷带上工业法庭审理。
美国驻马大使馆通过高庭提出司法检讨,挑战部长允许案件带上工业庭审理决定,要求在工业法庭开审前,讨论大使馆的豁免权课题。
高庭当时裁决大使馆享有豁免权,但当案件带上诉庭时,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谕令案件回到工业庭审理,而联邦法院在2022年6月20日也维持上诉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