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网红宗教师阿兹曼(或称PU Azman)猥亵少年案,被告改口认罪,被判监14个月。
43岁的被告阿兹曼在提呈给总检察署的撤销无罪辩护被接受后,向巴生推事庭推事阿米鲁改口认罪。

阿兹曼是在10月提呈撤销无罪辩护,总检察署在11月批准。
阿兹曼被控于2022年6月10日晚上9时15分,在双溪柏德路一间住家猥亵一名18岁少年,牴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
此案2名主控官分别是拉西依达和娜迪亚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法米。
法米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已知错并且认罪,被告也承诺会当个良好公民。
“被告向受害者、大马政府尤其是警方和法庭道歉,因为早前否认有罪浪费大家的时间。”
拉西依达则认为,身为传教士,被告不应该对只有18岁的受害者犯下此罪,被告的认罪,不应该成为法庭判刑的“折扣”。
“控方要求法庭给予被告一个教训式的刑罚,以儆效尤。”
较早时,阿兹曼也因为2年前性侵一名17岁少年,在今年9月27日被巴生地庭法官判监24年和鞭笞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