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望生15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自2013年以来,该部已批准了近1万4000份公民权申请,其中75%是在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下获批。
他说,在该条款下的申请共分为3种,即非婚生孩子、寄养孩子(anak jagaan)和领养孩子(anak angkat)。
“在公民权申请下,涉及很多事项。我决定最多的是在(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下的3种申请。可以说将近75%申请都是在这条款下提出。”

第3电视台节目(Buletin TV3)报导,赛夫丁纳苏迪安说,内政部也审批了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款下提出的公民权申请,此类申请涉及大马籍母亲与外国籍丈夫在海外诞下的孩子,而孩子目前在21岁以下。
“外籍妻子与本地丈夫结婚后,在这里居住并生下孩子7年后,所提出的申请也可批准。”
赛夫丁纳苏迪安此前承诺,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解决根据宪法第15A条款提出、积压的1万4000份公民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