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本报独家)高庭上周驳回大马籍华裔父亲陈健明,为寻求法庭裁定其无国籍儿子陈凯翔可依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而提呈的司法检讨申请。
陈凯翔是于2017年3月19日,在吉隆坡中央医院出生,其父亲是现年42岁的陈健明和,而越南籍母亲则是现年40岁的裴施向。
陈健明与裴施向是在儿子出世的5个月后,即2017年8月28日,才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正式注册结婚。
这导致陈凯翔成为大马籍父亲与外籍母亲诞下的非婚生小孩,因此无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无辜沦为无国籍孩子。

陈健明于2023年8月7日,为其儿子向高庭申请准令,以聆审其司法检讨申请,寻求法庭宣判陈凯翔可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与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同读下,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于2023年10月4日,批准陈健明申请的上述准令后,在3月21日聆审这宗司法检讨案件。
父子俩在此案中,分别把生死登记官、生死首席登记官、国民登记局、内政部长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然而,阿马吉星于上周二(4日),驳回陈健明和其儿子的司法检讨案件。
父子俩的代表律师李敏纶今午向《中国报》证实,法官在上周宣判时,并没宣读判词摘要,因此无法得知法官驳回其当事人司法检讨案件的理据。
他说,他通知陈健明有关高庭的裁决一事后,其当事人已表明要他针对此裁决提出上诉,因此他接着将会为父子俩,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希望可以推翻高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