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和其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3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控方上周向上诉庭提交上诉书,列出邦莫达和妻子应继续答辩贪污控状的7个理由。
上诉书指出,高庭宣判邦莫达夫妇无罪的判决是错误的。
邦莫达是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前非执行主席,他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上地庭,其中2项指控指出,他于2015年6月12日和19日,在位于吉隆坡美拉华蒂花园的大众银行分行,收取马迪阿都哈密和诺海丽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以作为批准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单位的报酬。
高庭在去年9月7日批准邦莫达和其妻子的检讨申请,推翻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谕令他们出庭自辩的裁决,并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在去年9月18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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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上诉书指出,吉隆坡高庭法官阿兹哈阿都哈密在没有参考主审法官的推理以及控方证人马迪阿都哈密和诺海丽提出的证据情况下,宣判邦莫达夫妇无罪。
上诉书指出,高庭完全依赖主审法官要求邦莫达夫妇出庭辩护的口头裁决也是错误的,应该等待整个审讯完成。
上诉庭择定7月29日聆审控方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