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日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强调,董总决定兴建华教综合大楼,经过深入讨论,对现有土地有完整的长期规划,对大厦建竣后的管理使用和开支收入,都有实施的计划,并不存在选错地点和不顾收益的问题。
文告抨击,李典和的言论只是单方面的说词。
“三机构都是华社重要团体,各项事情的决定,都有团体的程序遵循,更何况涉及重大纠纷,更应谨慎行事,三机构须向华社负责,不能比照私人公司般,私自决定。
“三机构对社会资源的运用和管理,秉持严肃态度,都有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我们重视每一笔捐款,都用在需要和适当之处。”
李典和早前指出,他在看过新院向他展示的董总范围地形图测后,认为华教综合大楼选择在一个不适当的斜坡地点,且华教综合大厦也导致新院外观被阻。
他说,曾对此与董总主席陈大锦带领下的董总代表会面,详细讲解华教综合大楼的原地点不适当,并建议董总将地点改换到地面平坦的停车空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