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9日综合电)台湾高雄一名施姓男子去年7月间,在某图书馆发现少女小爱(化名)趴在桌上休息睡觉,竟跑到书架间“打手枪”,然后把“嘉明”抹在小爱的短裤和大腿上,小爱发现后吓坏,赶紧报警抓人。警方循线逮捕施男,他辩称是把手伸到裤子里打手枪,而且“旁边没有人”,法院审理后,依毁损等罪判施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施男是去年7月30日14时46分许,在高雄某图书馆见到小爱趴在桌子上睡觉,竟先跑到书架间打手枪,将“嘉明”喷在自己手上,再抹到小爱的大腿及短裤上,小爱睡醒后惊觉有异,大腿和裤子上还“黏黏的”,气得赶紧报警抓人。
警方根据监视器画面逮捕施男,施男也坦承犯行,事后被移送、检察官依法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

法院审理时,施男否认有何公然猥亵犯行,并辩称当时在书架那边打手枪时,旁边都没有人,他是将手伸到裤子里,但“小弟弟”没有露出来。
法官检视监视器和相关事证后,认定施男犯行明确,触犯毁损、公然猥亵罪、公然侮辱罪,为想像竞合犯,从一重之毁损罪处判处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
图: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