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一名私人企业员工被指在5年前未持执照销售房屋,于今日在地庭面控,但他不认罪。
被告陈凯豪(译音,43岁),被控于2019年5月23日,在旺沙玛珠的HSC大厦,在没有获得大马估值师、估价师、房地产经纪及物业管理局发出的执照下,佯装成注册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或产业经理,进行一项房屋销售。

被告因而抵触1981年大马估价师、评估师、房产代理法令(第242条法令)。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罚款30万令吉、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如果持续犯罪,则将每日罚款1000令吉。
法官哈米达莫哈末德里尔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将案件定于6月4日重新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穆海里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李佩吉(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