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华裔男子开车时,突见前方冒出一只狗后,他在思考第3秒后,并没闪避,而是决定加大油门,全速撞过去,引起网民反应两极化!
数位创作者林烈辉昨日在面子书发文称,自己撞死了一只狗,并促请爱狗人士勿看贴文,因内文可能毁三观。
他指称,事发当天是周五,他因公务飞往浮罗交怡,并驾驶租车在大道行驶,当时车速是每小时90至100公里时速,路上没有车辆,但随后有一只狗出现在路上。
他声称,该狗只在第一秒时,探出脑袋望向了道路的反方向,第二秒时,狗狗依然望着反方向路段,但却往前走了几步,随后便走到了路中央。
他指称,他较后鸣笛,狗只终于转过头望向轿车方向,最终在第三秒,他声称当时正进行“思考斗争”,指思考要选择闪避或急煞车,但他认为这两项选择,都意味着把自己的生命当作筹码。
他声称,他最终决定踩油门直撞, 并指自己的做法不对,但他认为,若重演事件,他仍然会做回同样的决定。
他声称,他事后求助维修员,将脱落的轿车车头保险杠修复,并指他发现车门上有一道小小的红色血印,提醒着自己的确撞到了狗。
林烈辉称,他感到惋惜,因自己回想起当时,他认为避免悲剧发生的机会还是存在的,但一切都回不去了。
部分网民纷纷留言批评事主的行为,认为对方撞死狗却公开发文分享撞狗过程,行为不负责任及有博取网民点赞之嫌。
但有部分网民认为,一些动物突然冲出马路,导致司机煞车或闪避不及而撞向动物,不是故意的行为,有网民直言,若遇见动物冲出来,千万不要闪避和紧急煞车,否则可酿发严重车祸,指这是常识。
林烈辉贴文的全文如下:
我撞死了一只狗。
爱狗人士勿看,内文可能毁你三观。
因为工作缘故,我飞到了Langkawi。
星期五那天,开着租来的车,在岛上的大道行驶。
完全笔直的道路,我的车速大约是90-100km/h。
星期五是这里的假期,路上渺无人烟。
出乎意料地是,打破寂静的不是人,而是狗。
第一秒,狗狗探出脑袋,望向了道路的反方向。
平日里开车,遇到野狗是必然的。
狗狗过马路时,一般会东张西望。
我深信,它会往我的方向望过来。
第二秒,狗狗依然望着反方向,却往前走了几步。
于是,它来到了马路中央,也就是我的正前方。
此刻我鸣笛了,狗狗终于转过头。
但与此同时,属于狗狗的反应时间已经结束了。
第三秒,是我自己的思想斗争。
我可以选择,迅速猛打方向盘。
也可以选择,用尽全力踩刹车。
但我知道当下的车速,做以上动作,意味着什么。
无论怎么选,都意味着我要把自己的生命当作筹码,赌一次两全其美,或两败俱伤。
犹豫也不过一秒,属于我的反应时间也结束了。
我做出了我的决定。
我收起了我的筹码。
一声巨响。
一声哀嚎。
然后车子保持前行,是预想中最完美的结果。
可是,车子下方传来拖动的噪音。
我不得不脑补最可怕的画面。
就是狗狗的尸体,被卡在了车子下方。
车子终于停下,声音也没有了,我的想法已经坐实了一半。
我就这样啥也不干,静静在车里呆坐一分钟。
我本性不是容易惊慌失措的人。
早面对,晚面对,早晚要面对。
深吸一口气,打开车门,望向车底。
幸好看到的,只有完全脱落的bumper (如图)。
汽车继续行驶就会造成它在马路上拖动,声音就是这么来的。
我只好找技师过来,对方到了之后,一分钟内就把bumper推回去了,车子几乎没留下撞击过的痕迹。
但是门上一道小小的红色血印,乍看不明显,却提醒着我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没有把车,再开回事故现场。
没什么理由,就是当下没这个勇气,去做这件事。
后来该干啥去,就干啥去了,当时出门是办公事。
深夜应酬结束后,我鬼使神差地开车回去看一看。
路上没发现任何狗狗尸体,希望只是被清理掉了。
至于我怎么知道它死了?
我不知道,凭我的感觉。
其实,关于我最后做的决定,并不是撞过去。
准确点说,并不只是撞过去。
我做的最后决定是:加大油门,全速撞过去。
我只希望狗狗可以直接解脱,千万别残废。
我的做法对不对,怎么看都应该是不对的。
但后来想一想,如果重来一百次,我还是会做回同样的决定。
所以心中没有很大的懊悔,只是觉得惋惜。
惋惜在于回想起当时,避免悲剧发生的机会还是存在的,但一切都回不去了。
对不起,狗兄。
这辈子,我答应过我妈妈,要好好看世界。
下辈子,她要做我的女儿,我要做她的爸爸。
欠你的,后辈子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