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上诉庭今天裁定,根据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线上赌博属于犯罪行为。
以拿督瓦泽尔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驳回了49岁的前赌场经营者罗塞尼和62岁退休警官拉昔提出的法律问题。
该法律问题是,没有任何实体的线上电脑赌博场所,是否属于相关法令第2(d) 条文中“开放赌场“的定义范围。
瓦泽尔与拿督阿末再依迪和拿督S.M柯马迪,一致裁决上诉庭同意马六甲高庭法官裁决,即没有法律规定硬体(赌博机)必须实际存在于赌博场所。

“我们认为,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一附表中,提到的硬体,如果以用于赌博活动的电脑软体的形式存在,就足够了。”
上诉庭说:“同时,我们同意高等法庭的结论,官已经详细解释了开放赌场和赌博机的定义,法官得出的结论是,法律没有要求设备必须是硬体形式。”
因此,上诉庭驳回了两人要求撤销对他们的定罪和刑罚的上诉。
2020年,推事庭裁定罗塞尼坐牢5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因为他在2017年12月11日,在马六甲以2台笔记型电脑,来经营线上赌博活动;这违反了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B(a)条文。
在同一个控状中,拉昔也被裁定坐牢1个月和罚款3000令吉。
后来案件上诉到马六甲高庭,但也维持罗塞尼坐牢5个月的刑罚,但罚款减少至5000令吉;至于拉昔则不必坐牢,但罚款则调高至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