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怡保2名华裔男子被控贩毒逾413公斤的“五仔”(nimetazepam),也另被控拥有仿冒枪的罪名。
2名被告张文华(译音,44岁)及成俊良(译音,44岁)是於昨日在怡保推事2号被控4项贩毒罪,分别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4项罪名所涉及的“五仔”重量高达413公斤826克。

推事艾布妮达定此案於今年11月16日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2名被告不准保释。案件检控官为努鲁希达尤,被告们的代表律师为阿斯拉夫。
根据在推事2号庭的4项控状,他们被控於今年8月15日早上9时15分,在佳邦新天地一住家的楼上右边第一房间丶楼上中厅丶楼上左边第一房间,以及楼下左边第一房间,被发现贩毒重量分别5万9500克丶6万4299克丶24万430克,以及4万9597克的“五仔”,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无判处死刑,将面对不少於12下的鞭笞。
过后,两名被告被带往怡保推事1号庭面对另一项拥有仿冒枪的控罪。
他们於本月15日在遭警方逮捕时,被搜获了2把仿冒枪支,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他们不认罪,推事洁西卡将此案定於10月6日过堂。案件检控官为诺阿琦拉。
控状指他们涉嫌在上述日期丶时间及地点,被发现拥有1把仿冒HK416 突击步枪及一个弹匣,以及1把仿冒HK MP5冲锋枪及一个弹匣,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们可被监禁不少於一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被告表示不认罪,推事以他们的毒品案不获准保释为由,没批准他们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