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总长:3条文查拆庙论 近日传召林冠英
(吉隆坡9日讯)警队一哥今晚证实,警方将于近日传召行动党主席林冠英,针对后者涉嫌发表煽动性言论录取口供。

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查鲁丁告诉国文《马来西亚前锋报》,警方是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刑事法典505(b)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开档调查林冠英涉及的案件。
“警方正在调查此案,林冠英将于近日被传召(录取口供)。”
较早前,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副总监(鉴证/策略规划)拿督苏雷斯古马发布文告,指警方已接获有关林冠英国会议员被指发表“绿潮将摧毁庙宇及否决宗教权益”言论的数宗投报,并将展开调查。
拉查鲁丁说,警方将于近日传召林冠英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档案照)
他说,林冠英是于7月7日,在槟城日落洞石头公园举行的“新加坡天富宫白龙王”活动上发表相关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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