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克里沙尼今日发布文告,证实本报日前封面独家报导,他指确实有警员涉及运输烟花爆竹案,但他强调,此案只是个别警员违法!
阿克里沙尼透露,警方针对该案件,已逮捕包括1名警员在内的2名嫌犯,并将深入展开调查,绝不会偏袒自己人。
本报是于日前封面独家报导,登嘉楼一名警员知法犯法,竟联合罪犯走私烟花爆竹,还开着警察货卡“载货”到马章甘榜巴罗拉瓦,结果被根据情报到场“埋伏”的同僚逮个正着,揭发走私者竟是自己人,当场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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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的警察(34岁)隶属登州士兆警区总部,警阶为巡长,其同党(31岁)也当场被捕。
阿克里沙尼在文告中说,针对国文《大都会日报》题为“警察成为走私烟火集团首脑”(Polis jadi dalang seludup mercun)的报导,他强烈驳斥有关指控,并称该案只是个别的警员违法。
他说,该名警员及另一名嫌犯被捕后,已被警方带往法庭申请延扣,并获推事批准延扣4天至本月8日进一步调查。

他说,警方将展开内部调查,查明为何该名警员可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警察货卡载送烟花爆竹。
阿克里沙尼强调,警方不会包庇任何违法的警察,若证明他们有罪,将立即采取行动对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