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综合电)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2021年被国安处指控为“外国代理人”,副主席邹幸彤及4名常委涉拒应警方要求提供资料被控,其中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否认控罪。
案件周六在西九龙法院裁决,《国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罗德泉裁定警方国安处通知合法,3人拒交任何资料,即使部分资料可轻易获得,加上其公开信显示其无意遵守规定,故裁定3人没有遵从实施细则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成。
被告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被控于2021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同案两名被告梁锦威及陈多伟早前先后认罪,各被判囚3个月。

文:香港《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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