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日讯)45岁华裔变态男潜入民宅,偷走女屋主晾晒在庭院的两条内裤,今日被推事庭判处罚款2400令吉。
推事扎法兰拉欣是在被告廖志宏(人名译音,建筑工人)通过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认罪,作出上述判决。若是被告没有缴付罚款,则须入狱3个月。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今年2月23日,大约傍晚6时,在位于斯里白沙罗镇的一间住宅,偷窃两条属于一名23岁女子的内裤。

他在刑事法典第379(偷窃)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主控官是西蒂玛安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被告在求情时表明自己只是建筑劳工,收入只有1000令吉,且还要供养在家乡的祖父。
媒体昨日报导,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克鲁丁助理总监发表文告指出,这名变态男子潜入民宅,偷走女屋主晾晒在庭院的内裤,结果干案不到2小时,即落入警网。
警方于上月23日下午6时许接获女事主投报,指其住家被一名男子潜入,偷走2件内裤后逃走。
他说,经警方调查后,于同日晚上8时许在灵市逮捕涉案嫌犯,并起回2件被偷走的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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