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政府宣布,今年4月1日起,家人之间房产转名,首100万令吉将豁免印花税。
从2019年1月1日起,父母与子女之间执行的房产拥有权转让契约,可豁免50%的印花税。
| 售价/房产市价(以最高为准) | 印花税率 |
| 首10万令吉 | 1% |
| 10万1令吉至50万令吉 | 2% |
| 50万1令吉至100万令吉 | 3% |
| 100万1令吉之后 | 4% |
根据2023年财政预算案附录,为了减少父母与孩子,或是爷孙之间转名的印花税成本,政府建议全免房产转让契约印花税,但仅限于首100万令吉房产价值。
100万令吉之后的价值则需缴纳从价税(Ad Valorem),并可减免50%的印花税。这些印花税只适用于大马公民的房产接收人。
上述印花税豁免适用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房产转让的契约。
其实,前朝政府提呈的2023年财政预算案也提供亲子房产转名印花税优惠。当时父母转给孩子或爷孙隔代转名,一律只收10令吉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