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驳斥一旦国阵赢得第15届全国大选,他将藉由国家元首特赦,“立即获释”恢复自由身的说法。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其当事人已对自己铛锒入狱,名誉仍被有心人利用来展开“政治宣传”,感到“深切失望”。
沙菲宜今午发文告说,纳吉自2018年被提控并受审以来,一直坚持希望透过法庭司法程序证明他无罪获释,因为他不仅想确保自己人身自由,也希望捍卫个人遗产和诚信。
他说,纳吉相信,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提出的判决检讨申请,让他有机会出狱。

他披露,纳吉这份申请依据,是联邦法院在审理上诉时,剥夺了纳吉获公平司法审判的权利,因为其代表律师不获机会为上诉程序做好充分准备,这促使律师们无法在辩护时提出论据,进而导致纳吉在法庭上没有一个有效的代表律师。
沙菲宜说,如果这项裁决申请对纳吉有利,那么纳吉会在更公正和平衡程序下申请重审,证明自身清白,而纳吉也有了机会和空间,提呈早前审讯期间没有获得的,提呈新案情和证据的机会。
他说,纳吉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后者从未私自挪用过4200万令吉的一分一毫,也从未像SRC案所描述,要求或献议接受这笔钱。
他说,一如法庭审讯记载,纳吉使用的是其私人户头收到来自沙地阿拉伯财政部户头的6亿4200万令吉,并透过政党和非政府组织,用在提供人民福利措施上,而非供个人使用。
“我们的当事人也重申,他不曾也不会要求面对的所有指控,在未经公正平衡司法程序下,被撤销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