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阿当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尽管其当事人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但他仍可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上阵。
沙菲宜指出,洛曼仍可上阵,因为该案件目前在联邦法院上诉,并获准暂缓执行监禁一个月的刑罚。
“最重要的是,法庭允许暂缓执行刑罚。因此,根据法律,如果政党选择(让洛曼上阵),洛曼可以竞选和成为候选人。”
沙菲宜今日在法庭宣判他被控涉及950万令吉洗黑钱案,表罪不成立后召开记者会说,他对上诉庭就洛曼的裁决感到失望,但重要的是上诉庭允许暂缓执行刑罚。

在本周三(26日),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洛曼阿当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判处洛曼阿当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坐牢一个月的判决。
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在判决中,并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因此上诉人的申请没有任何理据。
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在去年7月15日宣判,洛曼恐吓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案控方证人,藐视法庭罪成,处以监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