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高庭将在10月28日,裁决资深执业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被控涉及950万令吉洗黑钱案,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洗黑钱案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以及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和法汉,今天分别发表结案陈词。
过后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择定在10月28日早上9点下判。

沙菲宜是于2018年9月13日被控,审讯于2021年5月21日开始。
今年5月12日,控方完成举证,共传召8名证人。
沙菲宜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代表律师;他于2018年9月13日被控2项罪名,即收取纳吉签发的2张总额950万令吉的支票,并汇入其联昌银行个人户头,但他否认有罪。
沙菲宜也被控虚报2013年12月31日,以及2014年12月31日截止的税额,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