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玛丽亚陈的司法覆核申请获高庭批准,挑战伊斯兰高庭判她藐视法庭的判决。
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也对伊斯兰高庭的藐视法庭判决发出暂缓执行令,直至完成司法覆核程序。
法庭择定于9月15日让此案进行案件管理。

旺阿末法立裁决时指出,玛丽亚陈的司法覆核申请获批,因为申请人的依据并非不充分。
“申请人没有质疑属于伊斯兰法庭司法管辖权范围内伊斯兰法的任何部分。申请人挑战的是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辖权中,发出准令和通知以对她被判藐视法庭法律程序阐明理由。”
他补充,这项司法覆核申请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21条款。
法官还说,申请人来到法庭诉求联邦宪法第5条款赋予的权利,即除依法规定外,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或人身自由。
“申请人说,整个藐视法庭诉讼是对她人身自由的侮辱,因为该程序是基于回教法庭民事诉讼程序法规第229条文。
“无论她是国会议员还是街头工人,法庭都不会袖手旁观。申请人已经引用足够的材料来辩称藐视法庭程序可能受到程序不当的影响。”
玛丽亚在3年前,批评伊斯兰法庭对纳莎集团公司联合执行主席拿督费莎前妻的监禁刑罚言论构成藐视法庭罪,判她坐牢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