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公共服务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克,近日因为被指公然辱骂移民局官员引起争议,不过,他事后也对公务员下达封口令,提醒公务员不得对外发表内部事务,且也勿因为被公众、同事或是上司指责服务不理想而做出挑衅的反应。
莫哈末沙菲克在一封题为《公务员禁止对外公开发言》的通令中指出,过度的挑衅行为,只是为了博取公众关注或成为网上疫传的素材,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违背公务员的工作文化。
这封在前日(8月8日)发出的通令,也于今日上载到公共服务局的面子书专页。


“公务员在收到任何利益相关者(包括上司)的意见、建议或评论时应始终保持积极态度,以努力改进和改进服务。”
“提醒所有公务员,他们所担任职位,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需要履行的委托。因此,公务员必须诚实、高效、有责任的履行职责,不断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公职人员也应该对客户的反馈和投诉,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通令指出,公共服务局在这之前已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通函 (MyPPSM),发布有关公务员禁止对外发表内部事务的通知。
莫哈末沙菲克也提到,公共服务局是联邦宪法第144条文第3条款下规定的特殊职位之一,其主要职能是履行与宪法联邦第132条文下的第(1)条款。
“因此,身为公共服务局的最高级官员,公共服务局总监不仅负责公共服务局,也还负责根据联邦宪法下的其他公共服务。”
国家安全问题上玩忽职守
公务员马上受对付
根据这封由莫哈末沙菲克签署的指示信,若相关公务员在攸关国家安全和主权的问题上不合规和玩忽职守,则必须马上受到对付,不得妥协或偏袒,特别是涉及国家主要出入境处的安全层面。
它说,根据2021至2025年国家安全政策,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是共同责任,也就是涵盖所有公务员和全体大马人。
“地域主权和完整性是一个国家稳定和安全的基石。”
信函也提到上述政策的第8方针(Teras 8),也就是执法机构的活动如果未根据规定和法令进行良好管理,将给经济安全、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社会安全,带来负面的骨牌或连锁效应。
它说,每一名公务员在收到包括上级官员在内的任何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或训诫时,都必须时刻保持正面态度,以努力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的传递。
“一名公务员也必须积极回应公共服务客户的反馈和投诉。因提供不令人满意的服务,而受到公众或主管或同事或上级官员训诫的公务员,不应挑衅训诫的一方,将此作为回应的方式。”
采过度挑衅行为
违反工作文化 规则 法律
信函说,为博取关注或要将它变成疯传题材所采取的过度挑衅行为,可被视为不负责任,以及违反公务员的工作文化和现行的规则和法律。
它指出,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第3D条文赋予公服局总监责任,以监督机构主管向违规的公务员,所采取的纪律行动。
此外,它说,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第3C(1)条文也赋予一名机构主管责任,以监管其辖下的官员,以及尽快对违反上述条例任何条文的行为,采取行动。
“任何被发现没有监管辖下官员的机构主管,必须被视为玩忽职守,以及可根据第3C(2)条文受到纪律惩处。”
不可散播假新闻
污蔑其他公务员
信函提到,所有公务员必需品行良好,以及必需避免发表可影响公共服务和政府的公开声明。
“一名公务员也不可涉及散播假新闻、指责或污蔑其他公务员,甚至为达到个人利益或议程,而不惜将公务抛诸脑后。”
它指出,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已说明此事。
此外,信函说,公务员也被禁止滥用言论自由和先进科技,以达到个人议程,进而违反长久以来作为公共服务指南的规定和法律。
它补充,公服局不能也不会默不作声,以眼睁睁看着为达到不良个人议程的任何其他方面,污蔑和不公平对待任何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