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男子在今年3月向民事法庭申请,以推翻伊斯兰法庭拒绝让他脱离伊斯兰的决定。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44岁的男子是在2010年与穆斯林女子结婚,才皈依伊斯兰,但后来已离婚。
不过,伊斯兰法庭及政府皆认为,事主只有本身的证词,没有第三方作证,因此不足以证明他不再实践伊斯兰。

于是,男子到民事法庭申请司法检讨,而目前正等待吉隆坡高庭审理。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此诉讼的答辩方分别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上诉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高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和政府。
根据第一、第二和第四答辩方于4月28日提交的法庭文件,伊斯兰高庭驳回男子2020年10月19日的脱教申请,因为男子仅以本身的证词,来说明他不再信奉伊斯兰。
但男子在2月16日提交给民事高庭的文件中说,自己是在2010年7月因结婚而信奉伊斯兰。
不过,他指出,在宣读入教宣誓词时,他并非真的信仰伊斯兰,而前妻也不曾鼓励他实践伊斯兰习俗。
他说,自己依然信仰基督教,也对佛教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