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移民局总监有权在法庭判处尼日利亚籍男子西蒙酒后驾驶罪成后,吊销他的社交访问签证。
代表移民局的主控官,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尔向高庭指出,移民局法令第59A条文已阐明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发出相关禁令不能带上法庭受司法检讨,除非发出相关禁令的过程违反程序。
“起诉人需证明,吊销社交访问签证的程序是否不当或出现问题,而且移民局总监在向法庭提呈的宣誓书中,说明诉方的酒后驾驶属于严重罪行,而且他也已被判刑,这已使到诉方成为不受欢迎人士,单是这点就成为吊销社交访问签证的原因。
“在去年4月9日向诉方发出的吊销社交访问签证通知中,有列明他可在7天内向内政部长提出上诉,不过他没有这么做,而且吊销社交访问签证并不代表已被列入黑名单,还是可以申请新的社交访问签证。”

阿末哈尼尔是在西蒙对移民局总监吊销社交访问签证,以及对他发出逮捕令的司法检讨审讯中,回应西蒙代表律师拿督瓜迪亚星的言论时,如是指出。
瓜迪亚星直言,答辩人吊销其当事人的社交访问签证是非法行为,并认为应考量西蒙的家庭情况,一旦他被驱逐出境,他就会面对妻离子散的情状。
他指出,我国身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签署国之一,理应以西蒙两名孩子的利益为考量,同时指移民局只因西蒙犯了酒后驾驶罪,就要将他遣送回尼日利亚的做法不妥当。
另一方面,司法专员沙纳兹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择定于6月2日裁决西蒙是否能够继续逗留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