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在经历数个月的调查后,反贪会今早就印裔社会转型单位(MITRA)拨款遭挪用案件,在吉隆坡提控一名拿督头衔印裔男子35项主控状及23项交替控状。
被告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a)条文下面对的35项主控状,一共涉及27万6625令吉金额;而在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下面临的23项交替控状,则涉及总值10万625令吉。
被告全盘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本报叶原溢摄)
据了解,这也是反贪会首次分别在吉隆坡和怡保提控与MITRA案件有关的嫌犯。
62岁的被告拿督惹胡巴嘉蓝是QCDMS Eraminda Consultants(M)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35项主要控状,被告被指于2021年5月5日在布城MITRA总部,向该单位的教育与培训组助理主任佳薇达,故意提呈了35份包含虚假内容的各类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活动报告、签署声明、付款凭证、收据等。
控状说明,这些文件与MITRA改革培训计划有关,这是财政部于2019年拨款95万160令吉的项目,以供200名B40印裔群体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不过,被告负责承办的活动并没有真正执行,提呈的文件只是在混淆当局。
被告因此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面临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被罚款涉及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被告在23项交替控状中,是因提交23份虚假文件,而牴触刑事法典471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能被判监禁长达2年或罚款,或两则兼施。

法庭按照程序,耗时超过半小时才念完58项控状,被告在这期间也全盘否认有罪。
较早前,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阿菲阿里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阿里夫指出,被告在提控前一天的傍晚6时才收到传票通知,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这么大笔的保释金。
“如果真的要今天缴付保释金,我当事人最多只能缴付1万令吉。”
律师也强调,保释金的目的在于预防其当事人潜逃,但其当事人在大马有事业、有家庭,是不可能潜逃的。
他还披露,被告曾在2018年和2021年被诊断患有慢性心脏疾病。
对此,主控官则补充,5万令吉保释金相对被告可能面临的刑罚,已经是相当合理了。
地庭法官阿祖拉在听取双方的建议后,批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其中1万令吉必须在今日完成缴付,另万1万5000令吉则需在下周三前缴付。
法官也择定此案于3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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