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今日谕令,4年前坠楼身亡的荷兰籍女模母亲起诉警察总长及另3造疏忽确认死因诉讼,回到高庭聆审。
起诉人是维斯塔潘,她把警察总长、金马警区查案官法依查助理警监、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她声称答辩人违反了法定职责,且在调查并确认其女儿丝蜜伊娃娜的死因时疏忽。
以拿督耶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维斯塔潘的上诉后,作出上述谕令。其他两位法官为拿督苏邦联及拿督嘉查利。
维斯塔潘的代表律师拿督奈也向媒体指出,上诉庭允许维斯塔潘的上诉,并没有命令任何堂费。
58岁的维斯塔潘,是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诉讼,却在2021年4月21日,因没遵守2012年第18号命令第7条规则为由,而遭驳回诉讼。
维斯塔潘在诉状中指其18岁的女儿于2017年12月7日,在一对美国籍夫妇亚历山大(44岁)和露娜(31岁)的一栋公寓中,从20楼阳台坠下,并毙命于该栋公寓的6楼阳台处。

维斯塔潘说,答辩人根据猝死报告展开调查,将死者死因总结为猝死或自杀案,令她难以置信及惊讶,因为这已明显违反标准操作程序和警方的最佳调查做法。
2019年3月8日,验尸官玛蓉达立裁决该案为“不幸事故”。由于不满裁决,维斯塔潘向高庭提出上诉,法官撤销验尸官的裁决,并以“由一个或多个的不知名人士所造成的死亡”,并谕令律师通知警察展开调查。
此外,维斯塔潘也指控警方的疏忽,包括未能关闭现场、没收受害者的个人物品、收集证据,以及未对亚历山大和露娜展开适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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