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未取得清真食品认证证书,却在咖啡厅菜单内添加清真(Halal)字眼,华裔女业者今日被控时直认不讳,被判罚款1万令吉。
现年30岁的被告杜美婷(译音)被控于2021年3月5日下午6时30分,在甲市区板底街,身为一间咖啡厅的东主,承认咖啡厅内的其中8分菜单,在没有得到受宗教局承认的清真证书,却使用清真字眼。为此,触犯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与标记)法令第8(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8(B)判刑。
在上述法令下,若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官娜丽蔓峇哈德鲁丁面前认罪时,并为本身所做的事道歉,她目前需要负担家人包括母亲的生活费,咖啡厅的生意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希望法官减轻罪行。
主控此案的莎芝华尼副检察司则以咖啡厅坐落在旅游区,被告身为业主,对此事缺乏敏感度,为吸引顾客到访,在没有申请证书的情况下,使用清真字眼,没有顾及大众尤其穆斯林的利益为由,建议严惩被告,以作为社会借镜。
法官最终宣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必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
被告最终选择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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