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7日讯)非法饲养和藏匿受保护鸟类,两名青年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分别被判罚款3000令吉及6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依沙(32岁,自雇人士),来自关丹乐芭,及莫哈末鲁斯迪(37岁,司机),来自关丹丹绒隆坡,在地庭面控。
莫哈末依沙被控于去年8月27日早上10时,在关丹乐芭3土展区某住家,非法饲养及藏匿14只短尾鹦鹉(Burung Serindit)。

此举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2条文非法囤积雌性受保护动物,罪成可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以首次犯罪求情,获法官莫哈末卡菲判决罚款6000令吉。
莫哈末鲁斯迪则被控于去年3月1日上午11时50分,在关丹丹绒隆坡某住家内非法饲养和藏匿5只白腰鹊鸲(Burung Murai Batu)。

此行为已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1)(a)条文,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鲁斯迪当庭认罪,以喜欢白腰鹊鸲而饲养供自赏,今后不再重犯为求情理由,希望能获法庭从轻发落,法官莫哈末卡菲判决罪名成立,罚款3000令吉。
两案主控官为彭州野生动物局主控官莫哈末嘉来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