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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饲养 藏匿受保护鸟类 2青年认罪 罚款

(关丹27日讯)非法饲养和藏匿受保护,两名青年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分别被判罚款3000令吉及6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依沙(32岁,自雇人士),来自关丹乐芭,及莫哈末鲁斯迪(37岁,司机),来自关丹丹绒隆坡,在地庭面控。

莫哈末依沙被控于去年8月27日早上10时,在关丹乐芭3土展区某住家,非法饲养及藏匿14只短尾鹦鹉(Burung Serindit)。

莫哈末鲁斯迪(左2)及莫哈末依沙承认非法饲养和藏匿受保护鸟类罪名,被判罚款。
莫哈末鲁斯迪(左2)及莫哈末依沙承认非法饲养和藏匿受保护鸟类罪名,被判罚款。

此举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2条文非法囤积雌性受保护动物,罪成可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以首次犯罪求情,获法官莫哈末卡菲判决罚款6000令吉。


莫哈末鲁斯迪则被控于去年3月1日上午11时50分,在关丹丹绒隆坡某住家内非法饲养和藏匿5只白腰鹊鸲(Burung Murai Batu)。

彭亨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将涉案鸟笼带上法庭为呈堂证据。
彭亨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将涉案鸟笼带上法庭为呈堂证据。

此行为已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1)(a)条文,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鲁斯迪当庭认罪,以喜欢白腰鹊鸲而饲养供自赏,今后不再重犯为求情理由,希望能获法庭从轻发落,法官莫哈末卡菲判决罪名成立,罚款3000令吉。

两案主控官为彭州野生动物局主控官莫哈末嘉来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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