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3日综合电)台湾台中市立法委员陈柏惟罢免案,于周六举行,最终罢免结果,是7万7899票同意罢免,7万3433票不同意罢免。在同意罢免票超过罢免票数门槛,也就是7万3744票,且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的情况下,罢免案通过,陈柏惟也因此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位被罢免成功的立法委员。
来自台湾基进党的陈柏惟,于2020年2月就任台中第二选区立委,因言词犀利、争议不断,再加上作风得罪不少人,不满他的民众因而发起罢免行动,让陈柏惟成为继前桃园市议员王浩宇、高雄市议员黄捷之后,第三位2021年被台湾民众发起罢免的民意代表。
依照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第一阶段提议人数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数的1%以上,第二阶段连署人数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数10%以上。第三阶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数大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

而台中市第2选区立委选民数为29万4976人,罢免同意票门槛为7万3744人。开票结果,同意罢免的票数超过罢免门槛7万3744票,且比不同意票数多,因此罢免案通过。
在罢免案通过后,陈柏惟在自己的服务处承认努力不够,感谢大家协助与支持。
陈柏惟在2020年参选台中市第二选区立法委员选举,最后得票数为11万2839票,而对手国民党颜宽恒得票数10万7766票,双方差距5073票,陈柏惟最后以51.15%得票率胜出。
根据台中选委会13日公布此罢免案投票人人数确定统计,本次投票人人数为29万4976人,依照相关规定换算,罢免同意票门槛则为7万3744人、同意罢免票要多于不同意票数。
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1条》,罢免案投票后,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完毕7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若罢免案通过,陈柏惟自公告日起解除职务,台中市第二选举区须在3个月内完成补选。若罢免案未通过,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2条,直到陈柏惟第十届立法委员任期结束之前,都不可以再针对他提出罢免。
文 综合报导
图 台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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