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华裔商人毒打2名斋戒月禁食保镳案”,华商今日被控4项蓄意伤人罪名时,表示不认罪。尽管他获准以4万令吉保释外出,但他在交保后,随即再被武吉阿曼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专案小组逮捕!
被告曾子扬(43岁)昨日在巴生面控后的手续未完成,导致在隆市法庭被控不成,他今早约10时被带上法庭面控。
(本报蔡景丽摄)
根据被告的4项控状,他被指于本月13日晚上8时40分至43分,在金马某公寓大厅,故意致伤两名保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受害者分别是阿莫三苏里(27岁),和莫哈末阿兹米尼占(44岁)。
推事莫哈末法立在被告表示不认罪后,批准他以4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6月2日过堂。
被告于早上约11时30分完成提供程序后,便等待家属完成保释程序,直到下午4时30分,在缴付了4万令吉保释金后,再被警方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逮捕。
他被带出法庭时,已换上一件灰色polo衫,并被警方戴上手铐,羁押上车带走。
据了解,逮捕行动是由武吉阿曼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专案小组警官主导;嫌犯早前被揭发涉嫌经营非法赌博公司和大耳窿活动,相信警方逮捕他是要调查此案。
据报导,嫌犯涉嫌经营非法赌博公司和大耳窿活动,警方更在其他嫌犯住家,起获100条各重1公斤的金条、1万2500张100美元的现钞等,合共2845万令吉。

主控官诺阿希金副检察司向推事建议,被告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2万令吉,即8万令吉保释外出,因为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包括殴打为他服务多年的保镳,和触及敏感的种族课题。
“被告的保镳已服务约3年至7年,服务期间也没犯过严重错误。”
但被告代表律师艾曼说,巴生法庭周四(22日)也是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让被告保释外出,希望要求相似的保释金额。
他指出,被告周四在巴生法庭缴付5万令吉保释金时,即使过程中有些许不顺利,但仍给予万分配合。
“被告患有数种病,需长期服药;被告也是家中经济支柱,有妻子和4名年龄介于15至19岁的孩子。他也经常做善事和捐款。”
他补充,主控官所说此案引起种族敏感课题,但被告被控的罪名是蓄意伤人,因此不能将两件事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