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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总检察署颁布宪报,禁止民众“跨区”走动,否则可被罚款或监禁,但人权律师质疑,行动管制令无法在短促的时间内传达给每一位国民,吁请当局暂时从宽执法。
马来西亚贪污监督机构顾问兼人权律师杨锦成指出,不是每一位国民都了解行动管制令的细节,有者可能是目不识丁的老人家,有者可能是平时没看新闻的公众,因此当局遇到初次违规者,理应先给予劝告。
他告诉《中国报》,虽然法律上明文规定在该法令下,违法者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但截至目前大马法庭未有审理类似案件,因此没有司法先例可循。

“再加上,行动管制令仍有许多模糊地带,当局在遇见初次违法的公众时,应先给予劝告或警告,而非严厉执法。”
杨锦成也吁请公众,若因触犯该法令而被罚款或传召上庭,他将提供义务法律谘询服务协助他们。
根据宪报,除非获得警察的书面批准,或其他允许情况,否则违规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