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日讯)母亲带着2岁儿子出席开斋节门户开放活动,却疏于看管,导致儿子跌进一个2尺深的鱼池内遇溺,送院抢救不治。
江沙警区主任拉扎里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事发时,屋外有许多小朋友在一同玩耍,他们的父母,包括小死者母亲则在屋内,而死者则与年龄相近的小孩屋外玩耍。
他说,当时,并没有人看顾小死者,也没有看见他在水池边玩耍,直到有人看见他浮在水池上,才揭发小死者遇溺。
这起男童溺毙鱼池事件,于昨日下午2时45分,在江沙鲁布墨包的甘榜拉布古邦一间住家外的鱼池被揭发。
噬童鱼池为4尺乘7尺大小,水深只有2尺,距离住家大门只有4尺之遥。
“死者是慕哈末阿奇(2岁),来自霹雳州江沙的硝山区。”
拉扎里说,女事主带着小死者于昨日上午10时,前往上地点参加友人开斋节门户开放活动。



当天下午2时45分,女事主的1名亲友看见小死者,面部朝下浮在水池,于是高喊救命。
当时,有一名当护士的亲友刚好在场,尝试采用人工呼吸抢救小死者,过后,小死者被救护车送往江沙医院抢救。
过后,再立即转送到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抢救,惟在今日凌晨1时宣告不治。
他说,小死者母亲现年39岁,为家庭主妇,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调查此案。
“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最高达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