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2日综合电)台湾高雄一名黄姓男子,自2009年起开始追求当时在超商上班的郭姓女子,并将绘制的肖像素描夹在影印文件中送出,没想到情窦初开的他,竟然被女方当成遗留的垃圾扔掉。
不甘心被拒爱的男子,于是以“偷画”为由持续纠缠长达7年,甚至在摩哆悬挂“郭XX请将你不告自取摸走的画拿出来还”的告示牌,最后挨告诽谤,不过,高雄高分院法官日前判他无罪定谳。

黄男自从在超商认识郭女后便展开热烈追求,还赠送肖像素描示好,却迟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于是转而开始在网络上肉搜女方的资料,不仅在面子书上留言,还打电话到对方就读的学校,甚至前往住处拦阻她的家人,告知要提出“窃盗以外”的刑事告诉,后来因为透过他人转交一把未拆封的美工刀而吃上恐吓罪。
之后郭女离开超商到其他地方工作,黄男依旧紧追不舍,2016年5月骑着摩哆到女方的公司骑楼,并在车子前方悬挂“郭XX请将你不告自取摸走的画拿出来还”的告示牌,再次被告上法院;他辩称,这样的行为根本没有涉及任何诽谤罪嫌,“我画她的肖像画并没有要给她,是我拿去影印时,她自己将画抽走,字版上写的文字都是事实。”
郭女表示,黄男确实有对自己表达过好感,也有拿文件夹来影印,但她没有仔细看内容,是后来对方跑来一直说有肖像画才知道这件事,时间经过太久已没有印象到底有没有收到,有可能是后来以为文件是客人遗留在店里的,才会当作垃圾撕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