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情侣于3年前抢劫一名71岁华裔摩哆骑士,复导致老翁坠入路旁沟渠丧命案,马六甲高庭今日裁定餐饮店员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3年;而被告女友则获判无罪释放。
此案被告莫哈末法里斯(27岁)及女被告诺拜祖拉(37岁),被控于2023年4月9日上午约7时许,在甲板路路旁,在明知可能导致死亡情况下,造成71岁陈桂生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视频:郑素瑾)
法官拿督苏里亚古马在做出宣判时说,法庭考量公共利益,尤其是受害者重伤后,被告竟把对方独自留在沟渠内,任由其奄奄一息,行为极不人道。
他说,被告应感谢副检察司提出的陈情,促使刑罚获得减轻,免于被判死刑。
“法庭严正看待抢劫及掠夺财物的罪行,尤其是导致受害者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件,你们所做的事极不人道,希望你们能悔悟。”
法官也形容,若骑士在夜间、下雨及寒冷的环境下遭人踢倒,受伤后无助地躺在路旁沟渠,却没人伸出援手,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女被告当时可能有手机,却没联络救护车。
他说,男被告以左脚用力踢向受害者的摩哆,导致受害者受伤及死在沟渠内。
根据案情,两名被告看见老翁独自骑摩哆,遂踢其摩哆,导致死者失控,连人带摩哆冲向路肩,甫跌入沟渠。
两人取走死者腰包后,任由死者独自奄奄一息,之后还使用死者银行卡消费。
死者遗体直到事发两天后,才由其儿子在沟渠内寻获。当时遗体已肿胀并散发恶臭。
此案由莫哈末阿兹法副检察司主控;女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麦嘉强,男被告则由张荣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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