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前银行职员因没有举报在2021年至2023年间被行贿逾8万令吉,作为协助一间公司的客户向数家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报酬,今日在地庭被判罚款3万6000令吉。
法官罗斯里在被告诺依斯干达阿兹(45岁)承认所有罪状后,作出上述判决,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控状指被告在2021年10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在实达阿南与孟沙的2间银行分行,未举报两名人士及CSA Infinite Consultancy公司,将总额8万123令吉60仙的贿金,分6笔现金存入他和妻子的银行户头。
这笔贿金是作为协助CSA Academy公司的客户,同时向数家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报酬。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5(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依尔娜朱丽莎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判处适当刑罚,以警惕被告与大众。
被告的代表律师尚杜雷以其当事人目前任职送货员及需养家为由,要求法庭判处罚款。
他说,其当事人也是高血压病人,需要长期治疗与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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