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需针对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有关法庭电子保释金(e-Jamin)系统管理的报告及批评,作出解释。
她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说,e-Jamin金系统运作及治理完全属于司法机构的管辖范围,具体由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负责,因此公账会针对该系统运作的调查结果、批评和建议,也理应由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回应。
公账会昨日发布调查报告,揭露e-Jamin系统在未与中央政府签署正式合约之下运作长达5年,营运商更以公司名义将1亿3080万令吉保释金用于投资,每年取得约400万至500万令吉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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