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警方与罗厘司机大道上演追逐战”事件;两名华裔男子涉嫌偷窃罗厘,其中一人甚至企图驾车撞人,今日皆被带往新山法庭面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为37岁蔡铭权及39岁刘文来,皆被控涉嫌偷窃罗厘;刘文来另被控危险驾驶罪,而蔡铭权则被控企图谋杀罪。(人名皆译音)
蔡铭权是公司董事,刘文来则是塑料厂员工。

《大都会日报》报导,控状指出,两名被告于上周三(9月30日)清晨7时40分左右,在避兰东工业园一间油站前方的停车场,共同偷窃一辆罗厘。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两名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承审此案的推事A.莎雅米妮允准每名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10月23日过堂。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艾兹兰副检察司;蔡铭权的代表律师为叶晊恺,刘文来则没有代表律师。
另外,蔡铭权涉及的企图谋杀案在新山地庭面控。控状指出,被告于同日上午8时,在至达城峇尤7路,意图驾车撞死努鲁拉敏,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若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诺法蒂哈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代表律师叶晊恺则求情指出,被告没有潜逃国外的高风险,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最终,承审法官N·卡娜格斯瓦丽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附加3项条件,即每月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以及不得干扰证人和受害者。
此案展延至11月18日过堂。
至于刘文来涉及的危险驾驶案件,则在另一间推事庭审理。控状指出,被告于同日上午约10时20分,在至达城玛瓦比鲁路危险驾驶罗厘,包括逆向行驶,以及作出对民众构成危险的违规U转等行为。
其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若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并可被吊销驾照不少于5年,有关违规也将记录在驾驶执照上。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诺法汀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11月5日过堂。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S.薇基妮斯瓦丽。

被告蔡铭权 涉吸毒及拥14项前科
被告蔡铭权不仅有吸毒,还有14项刑事及毒品案前科!
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助理总监周二发文告指出,警方逮捕刘文来后,再根据线索成功逮捕蔡铭权。
他说,警方于上周四(1日)下午3时30分,在新山茂奥斯汀花园将蔡铭权逮捕,并起获其名下3辆轿车,以及相信用于偷窃车辆的工具。
“被告拥有14项刑事及毒品案前科,其尿检对冰毒呈阳性反应。”
他说,警方周一(5日)将报告提呈至柔州律政署后,接获提控被告的指示。
早前报导,一辆绿色罗厘于上周三在大道上遭多辆警车一路追赶,途中罗厘司机更跨越巴西古当大道中央分界处逃窜,警车也紧随其后越过分界处持续追赶,过程险象环生。
警方证实,落网的其中一名嫌犯是华裔罗厘司机,嫌犯不仅拥有多项刑事及毒品案前科,其尿检也对冰毒呈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