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日讯)一年前被控涉嫌欺骗客户,声称自己遭人抢劫的43岁汽车销售员,今日在北海法庭获释并无罪释放。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推事艾妮阿迪拉在控方通知法庭撤回对李忠成(译音)的控状后,作出上述裁决。
被告代表律师C.哈里巴沙亚指出,辩方早前在其当事人被提控后,已向控方提交陈情书。

他说,陈情书内容包括辩方对案件的解释,以及针对其当事人所面对控状的相关要点。
“控方在全面审查所提交的陈情书后,今日通知法庭,将撤回对我当事人的控状。
“不过,我根据法律条文,以及陈情书所提出的申请和解释,向法庭陈词,认为我的当事人应被释放及无罪释放。”
法庭随后裁定,被告获释及无罪释放。此案主控官是西蒂诺法丁副检察司。
媒体于2025年9月23日报导,李忠成(译音)当时在北海推事庭否认控罪。
他被控欺骗41岁客户郑福庆(译音),声称自己遭人抢劫,事实上并没有劫案发生。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3时27分,在北海甘榜牙也路一家汽车销售中心前,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当时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在去年,警方在吉打双溪大年逮捕两名男子,相信与甘榜牙也路涉及超过6万令吉现金的抢劫案有关。
这两名男子分别任职罗厘司机及保安员,据悉受雇以3000令吉酬劳干案,但最终没有获得所承诺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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