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涉嫌撞飞学生而在网上引起热议的送餐员,今日在推事庭被控鲁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但他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哈兹克(25岁),被控于9月28日中午12时08分,在双溪毛糯的绍佳娜4路,鲁莽驾驶摩哆,以致撞到一名行人,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5000至1万令吉及最高1年监禁。
主控官阿丽雅阿尼莎建议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候审。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赛夫拉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因为其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而且需要负担父母的生活费。
“被告是一名送餐员且单身。他只能支付2000令吉保释金,而他的弟弟是担保人。”
推事莫哈末沙菲克过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2000令吉保外,并谕令被告每月到警局报到。
此案将在11月12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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