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9日讯)读经班一名15岁男学生,嘲笑14岁学弟诵读宣礼词(Laungan azan)不好听,遭对方掌掴后竟推倒学弟,导致后者左手腕断裂,今日被峇株巴辖推事庭判决须在6个月内进行90小时社区服务。
推事苏卡诺也谕令被告以1000令吉担保金守行3年,并限制其行动,包括禁止在晚上9时至清晨6时出门,同时每两个月须到福利局报到,还妻接受老师的辅导。
根据控状,被告在6月30日下午1时,在亚依淡一所祈祷室的读经班(tahfiz)蓄意致伤一名14岁的学弟,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判监禁长达7年及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诺莎兹琳副检察司,被告则由祖莉娜律师代表。
根据案情,受害者事发时被委派诵读宣礼词,但被告竟嘲笑其声音不动听,受害者一气之下掌掴被告脸颊,被告心有不甘与学弟拉扯,并把他推倒在地,导致其左手腕断裂。
受害者随后在家人陪同下,到亚依淡警局报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