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全民党(PBM)宣传主任刘天球指出,特赦确实属于国家元首权力,应予以尊重,却不代表政府可避答所有问题;政府应厘清特赦制度,以在未来面对相似情况时,可采取同一标准。
他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说,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豁免权,但特赦并不是完全脱离政府制度运作的司法程序;除了设有特赦局,律政司也需提供书面意见、政府代表也参与其中。
“因此人民询问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采取什么立场、提出什么意见,这是正常的民主问责。”
刘天球今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不应该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特赦的所有政治责任都推给王室;与此同时,也不应为了政治攻击,将国家元首决定包装成某政党决定。
他认为民众真正该问的是,政府代表在特赦局的表达意见、律政司的法律意见、特赦局最终建议,以及政府的态度,同时强调如果法律允许公开,政府就应尽量向人民说明。
针对行动党应否就此事退出政府,他则认为,这应胥视该政党在政府内,还能不能推动向人民承诺的改革,以及当某些决定违反自身原则时,也应清楚告诉人民为何反对,留在政府时应怎么改革。
“今天大马更需要讨论的,不是哪个政党应退出政府,而是我们的特赦制度是否需要更清楚。哪些资料必须保密、哪些程序可以公开、政府代表承担什么责任、特赦局角色是什么,以及人民有没有权知道该决定依据的基本原则。”
他强调,只有在厘清问题后,无论获得特赦的是谁,都能依据同一套制度、原则与标准来处理,直言保护君主立宪制最好的方法,不是少问问题,而是厘清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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