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22日讯)一名杂货商涉嫌在住家以膝盖压住妻子颈部,导致妻子受伤,昨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展10月28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安努亚(49岁),育有5名孩子,他被控于本月17日凌晨12时45分,在中江一间住家内,以膝盖压住45岁妻子的颈部,导致妻子受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刑事法典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若与第326A条文同读,最高监禁刑期可加倍。
推事慕斯达金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22日须到邻近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受害者,也不可与受害者同住,直到审讯结束。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时躺在床上,被告撞倒她后,以膝盖压住其颈部,导致她呼吸困难。
事发后,受害者颈部及手部疼痛,事后前往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接受治疗。
本案主控官为诺沙兹琳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玛哈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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