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律政署指出,森州行政议会(MMK)在法律上无权暂停森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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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署是针对森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今日宣布,森州行政议会一致议决,即日起暂停森州政府秘书拿督莫哈末扎菲尔及州法律顾问拿督慕扎玛职务一事,作出上述回应。
律政署指出,根据《1959年森州宪法》第37条文,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的任命,以及暂停两人职务的权力,分别属于公共服务委员会及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
“至于委任新的州法律顾问,同样必须遵守《1959年森州宪法》第37条文,即由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从司法与法律服务人员中委任。”
律政署强调,涉及上述职务的任命及暂停职务事宜,必须依照宪法所赋予相关委员会的权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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