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以拿督马永贵为首的10名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联署,促请中央政府介入森州废黜王位和宫廷风波,以维护联邦宪法、法治及君主立宪制度。
他们指出,森州行政议会单方面罢黜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的做法,不仅严重违反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也直接侵犯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
其他联署者包括拿督安美嘉、谢依琳、沙林巴希、拿督杨映波、梁肇富、拿督古都布查曼、乔治瓦鲁格斯、拉古纳柯沙温和拿督林志伟。
受州宪法第10条规范
“在森州,这项程序受到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严格规范,并列明3项条件,即必须由酋长进行充分且完整的调查、以及相关公告必须由酋长和州务大臣亲笔签署方可生效。”
“然而根据媒体报导,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酋长曾进行任何调查,而殿下似乎从未接获任何通知,同时并未获得陈述和答辩的机会。”
“行政议会其后虽声称曾进行调查,但这项说法是在较后阶段才提出,且未交代州统治者是否事先获得通知,以及是否获给予陈述及申辩的机会,因此有关说法仍引起质疑。”
文告也指出,森州前任和现任州大臣已否认有关罢黜声明,因此其有效性、适当性及合法性引起严重疑问。
“若现任森州大臣是在8月3日签署日期为4月19日的文件,也将引发根本有效性的问题,因为他在4月19日之时并非森州大臣。”
“行政议会于9月16日作出的宣布,已涉及行政权力越界。行政议会并无宪法授权罢黜州统治者,因此,单方面作出这类宣布,可能构成超越法律授权范围的行为,对宪政秩序造成冲击。”
行政议会不能凌驾法律
促各方尊重宪法
10名前律师公会主席的联署文告指出,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和律政署已确认废黜王位的文件无效,因此呼吁森州政府、所有森州公务人员和全马人民,恪守联邦宪法和森州宪法,尊重殿下作为森州唯一合法,且在位最高统治者的主权与宪法地位。
“州秘书处也表态不会颁布宪报和执行废黜文件。”
“州行政议会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其在此课题上的行为必须受到遏制。”
文告也说,国家发展必须严格遵循法治轨道,而目前的局势为君主立宪制和国家未来设下危险先例,因此任何不当,有失尊严且蔑视法律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